简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手续,审批时间缩至10天!


【导读】为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自2016年5月9日起,国家实行了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服务工作,规定贷款申请材料由15项减少到8项,审批时限缩短至10天。同时通过微信还可以预约申请贷款并查询个人贷款办理进度。
简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材料说明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份,居民身份证需双面复印,携带原件留存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2份;
4、配偶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5、购房合同(正本,期房含《预售合同联机备案表》)原件1份复印件2份;
6、首付款发票复印件1份;
7、《房屋所有权证》收押合同原件3份;
8、存量房屋还需提供由贷款经办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抵押物评估报告及出卖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职工住宅及腾退旧房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复印件。
【备注】:
1、配偶在其他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可提供其他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1份;
2、申请人及配偶为离退休职工,需提供《离退休证》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留存复印件)、退休工资银行账户流水(近1年)原件1份;
3、购房合同上有申请人及配偶以外的其他买受人的,需提供该买受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经公证的《房屋共有产权人声明》原件1份;
4、期房未统一备案封顶证明的,需在贷款发放前提供封顶证明原件1份;
5、期房项目未在资金中心备案的,需提供同意销售和解除抵押权证明原件1份(批量解押的,可提供复印件);
6、现房项目需提供项目的新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
7、出卖人须携带所出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8、所购房屋项目未在中心统一备案的,需提供《房改部门批复及购房人员名单》复印件1份;
9、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能够通过征信等相关渠道获取信息,或者售房单位能够统一出具证明材料的,借款申请人不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0、申请时能够现场签署的材料,借款申请人不需提前准备。
提高公积金贷款审批效率
准备申请材料:借款申请人可登陆资金中心门户网站下载中心,根据材料清单下载并准备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
1、购买存量房屋(即二手房)的,实行直客式贷款办理模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和房屋出卖人到直客式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银行经办网点予以受理并现场反馈初审结果。
2、购买其他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可选择直客式贷款办理模式,也可委托在资金中心备案的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个人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受理个人贷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借款申请人(不含借款申请人补充申请材料的时间)。
办理担保手续:准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根据申请贷款时选择的担保方式到有关部门办理担保手续。
个人贷款发放:担保落实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和共有产权人到银行经办网点当面签署《借款合同》及相关材料,银行经办网点于面签后4个工作日发放个人贷款。
推进网上服务
自助测算可贷金额:为合理规划购房资金,缴存职工申请个人贷款前,可登陆资金中心门户网站,进入首页“个人贷款查询”栏目,使用贷款额度试算器测算可贷金额。
微信预约办理时间:为减少现场等候时间,借款申请人可关注资金中心微信公众号: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入“业务办理-预约申请”栏目,预约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多渠道查询业务进度:为及时了解业务办理进度,借款申请人可登陆资金中心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个人贷款办理进度。开通短信服务的,资金中心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借款申请人个人贷款办理进度。
【咨询专区】
一、如何计算审批时间?
【回复】:流程优化后,个人贷款审批时间从15个工作日减少为10个工作日,自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个人贷款申请开始,到借款申请人收到贷款审批通过的短信为止,如审批中发现不符合相关要求,借款申请人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二、《借款合同》签署后多久发放个人贷款?
【回复】:《借款合同》签署后发放个人贷款,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减为4个工作日。
三、哪些申请材料简化了?
【回复】:简化后,借款申请人不再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薄;
2、劳动合同;
3、个人还款账户储蓄卡或存折;
4、存量房屋(即二手房)首付款收据;
5、存量房屋出卖人收款账户证明;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7、同意销售和解除抵押权证明(住房项目已在资金中心备案)。
四、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是什么意思?
五、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钱?最高能货多少?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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