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种情况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目前实行的《管理办法》是2015年新修订的,在提取范围上更加宽泛,由原来的13种变为15种,增加了支付自住住房维修(装修)及支付房屋物业服务费。根据新的《管理办法》,以下15种情况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租赁住房支付房租;
7.支付房屋物业服务费用;
8.支付自住住房维修(装修)费用;
9.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10.职工下岗、失业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2.遇到意外灾难等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3.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支出巨大;
14.职工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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