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中山市与深圳市公积金异地购房互贷政策正式落地。昨日,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1至2月,使用深圳公积金在中山贷款买房的申请共有19笔,金额650.5万元,实际已放款1笔,金额35万元。
今年年初,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增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对象的通知》,意味着深圳缴存职工不分户籍,符合相关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只需要出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出的缴交公积金证明和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证明,就可以到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
目前,使用深圳公积金在中山买房的“深圳客”多吗?对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结平表示:“使用深圳公积金买房的比较少,并没有像大家预想的那么热烈。”据数据统计,今年1—2月,使用深圳公积金在中山贷款买房的申请共有19笔,金额650.5万元,实际仅放款1笔,金额35万元。
“目前,深圳人来中山购房有一定的数量,但是真正符合公积金申请条件的人不多,有些人不只是一套房,可能是手上有两套房,三套房了。根据我们的规定,第三套房是不可以贷款,超过144平方米也不能贷款,所以真正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人不多,收到的申请量不算太大。”刘结平说,统计数据也反映了,目前在中山购房的深圳客中,刚需的比较少,买房投资的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