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驻马店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核算主体转换最新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自2015年12月1日0时起,河南省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各贷款银行(以下简称“各行”)办理的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核算主体转换为公积金中心。现就核算主体转换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12月1日起,各行不再负责计算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业务项下借款人还款数据,转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计算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项下借款人还款数据,各行仅根据公积金中心提供的还款数据进行扣款。
二、各行负责对核算主体转换前贷款核算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公积金中心负责对核算主体转换后贷款核算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三、贷款转换过程中,个别银行贷款户可能会收到“贷款已结清”的短信提示,这只是表明你的贷款在老系统已结清,完成了新老系统转换,请勿引起误解和恐慌。
四、由于各行消除老贷款的方法和时间不一,公积金中心将根据其情况开通不同银行的贷款,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客户谅解。
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1月30日
标签: 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