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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有关业务的公告

2016-10-05 08:00:08 无忧保

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有关业务的公告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要求,我们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有关业务做出调整。调整后,对于持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业务办理中有关表格“组织机构代码”项,改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除企业外,其他性质单位要求不变。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14日

 

标签:   公积金缴存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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