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公管发〔2015〕112号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
各科室、分中心、管理部,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325号)的规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调整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年利率%
项 目 | 现行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当年缴存 | 0.35 | 0.35 |
上年结转 | 1.35 | 1.10 |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市中心。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