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贷款利率4次下调 由于分段计算致1月份月供不降反升
去年,央行接连降息5次,东莞公积金利率下调4次,今年起,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4.25%下调至3.75%。7日,记者从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由于涉及分段计算问题,1月份的月供不降反升,2月份起开始执行新的利率计算标准,月供会有所下降。
利率下调4次降幅超30%
去年,央行下调5次利息,基准利率从3月的6.15%降至4.9%,降幅高达20%。公积金方面,东莞分别在去年的3月份、5月、6月、8月份共进行4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5年期以下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2.7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由4.25%调整至3.25%,降幅超30%。
按照规定,多数购房者是按照既定的合同还本付息的,一般而言,在降息和加息的情况下,按照公积金房贷新利率实施的时间段来划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次年调,若在新利率实施前发放贷款,在次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贷款利率;一种是年度调,若在新利率实施后发放贷款的,从贷款人的贷款日期开始,按照当时的贷款利率执行。
目前,多数约定的合同都是次年生效的,因此大部分人的贷款月供从次年开始下降。
1月的房贷利率高于2月
然而,由于今年1月份公积金贷款的月供额需跨年度分段计息,含新旧利率计息,而2月执行的是全新利率计算标准,因此,1月份月供额高于2月。
记者从《关于公积金借款人2015年1月份月供额增加的说明》(简称“说明”)获悉,由于2015年1月份的贷款利息包含2014年12月份的部分日期和2015年1月份的部分日期,其中属于2014年12月的时间段,适用降息前的旧利率;而属于2015年1月的时间段,则采用新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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