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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提高住房公积金存贷比和使用率 大力支持保障房建设

2016-10-07 08:00:07 无忧保

  西安:提高住房公积金存贷比和使用率 大力支持保障房建设。2009年国家住建部等部委出台了《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年6月,西安市被列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同年,住建部等六部委对我市试点工作进行考察,确定了圣合家园等10个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面积214.48万平方米,贷款额度35.3亿元;2012年9月,我市获批第二批试点项目13个,建筑面积391.47万平方米,贷款额度62.3亿元。共获批23个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11个、公租房项目10个、棚改项目2个;贷款总额度97.6亿元,总建筑面积605.95万平方米,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共64605套。


  截止2015年10月,已评审项目19个,占总项目数82.6%,审批贷款额度76.4亿元,占总额度78.3%,累计共向18个项目发放贷款61.65亿元,回收贷款28.6亿元,贷款余额33.05亿元,实现利息收入3.89亿元;支持建设保障性住房49835套,建筑面积465万㎡;投放贷款的18个试点项目工程建设进度顺利,其中7个项目已经交付使用,并清偿了全部贷款本息,目前贷款资金安全,无逾期情况发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1年2月新华社内参专题报道了西安试点项目工作做法,李克强总理,原陕西省委赵乐际书记、省政府赵正永省长分别做了重要批示。同年3月陕西省常务副省长江泽林调研保障性住房建设时指出,西安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具有创新性,工作扎实、措施得力;2014年7月住建部陈大卫副部长实地考察了紫云溪经适房等试点项目后,对项目建设、管理给予高度评价。通过5年来的试点,我们感到,利用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工作,对加快西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提高住房公积金存贷比和使用率,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稳定西安地区房价和拉动地方经济增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主要做法:


  一、加强顶层设计,确保试点工作平稳起步。一是做好组织设计。获批试点城市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六部委要求,迅速成立了项目贷款评审委员会,市编委也批准市公积金中心成立了项目处,增加了编制,明确了职责。西安中心抽调骨干力量,负责试点项目贷款的具体工作,由中心主要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形成了“中心评审、财政审核、管委会审议、市政府审批”四级评审机制。二是做好制度设计。我们按照住建部等七部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西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操作细则》、《西安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评审和调整的补充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了6项岗位职责、19项业务操作规范和35项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操作行为,进一步约束权利运行,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做好监管设计。先后制定了项目责任人制度、审贷分离制度、贷后备案制度,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了《项目贷款委托协议》,严格执行《资金封闭管理协议》、《借款合同》、《项目贷款抵押合同》等贷款防控措施。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积极与住建部项目贷款业务运行平台及运行监管系统对接,把所有试点项目纳入监管系统管理,首笔试点项目贷款于2010年10月9日发放,是较早在全国通过住建部项目贷款业务运行平台、运行监管系统审核通过的项目贷款,为西安贯彻落实国家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公积金扩面和监督,确保资金需求。近年来,中心坚持“应建尽建、应缴尽缴、控高保低”的原则,以非公经济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不断拓展制度覆盖面。对拒不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曝光并立案查处,有力地震慑和督促一批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缴存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区县管理部的作用,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规范公积金缴存基数,先后对多家单位缴存不规范行为进行查处。仅2015年10月底,累计执法检查500多家单位,有300余家单位纳入到体系中来,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截止2015年10月底,西安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1.75万个,有212.5万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体系;全市累计归集额突破千亿元,为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试点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中心在试点项目管理过程中全面落实政策规定,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自觉接受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将项目贷款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确保试点项目按政策规定有序实施。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接受住建部巡查督导11次,接受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保障房建设审计4次,每年接受地方审计部门的审计,对巡查、审计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研究、及时整改。中心还专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情况的专项询问,各级政府对我市保障房试点项目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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