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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昌乐首例灵活就业者自缴住房公积金业务落地

2016-10-09 08:00:08 无忧保

  3月7日上午9点,昌乐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的住房公积金窗口接待了全县首例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个人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群众。


  据了解,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刘奎是五图街道小埠南村的村民,他是陪母亲一起来办理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过十几分钟的手续办理,在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昌乐分中心与昌乐农村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共同盖章后,刘奎拿到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连缴6个月以后,他就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了。


  “最近我从网上了解到,咱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公积金了。今天我们特地来办理这个业务。”刘奎对昌乐县推行的此项便民利民服务赞不绝口,“办理这个业务确实给咱老百姓带来了许多好处,不仅可以利用这个公积金贷款,让咱买得起房子,还可以让咱享受到最低的利息优惠,确实为咱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


  据介绍,潍坊市出台的《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只要市民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潍坊市辖区内拥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和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在本市社保机构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就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昌乐分中心管理科科长李强表示:“我们从3月1日起开展灵活人员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这项业务,人员的范围一是城镇个体工商户,二是自由人士,这样缴存人员缴存额达到一定条件后,就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广大市民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窗口进行这项业务的办理,也可以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进行业务查询。”

标签:   公积金业务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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