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2月1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厦门户籍职工或其配偶,在厦门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额度、利率和最长期限等贷款政策不变,与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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