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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柜面转账还贷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偿还本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为:
(一)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二)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三)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四)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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