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

2016-10-11 08:00:11 无忧保

  上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单位)

  申请范围: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汇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附件三);

  2、补缴设立账户需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附件四)。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标签:   公积金个人住房住房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