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此次修订稿中,将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康俊亮: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已达1亿多人,但总体来看,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数还有较大差距。社会各界对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的呼声很高。因此,针对这些情况和要求,修订稿明确了各类用人单位及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含了农民工)都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将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明确这些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的权利。
记者:近年来,公积金缴存差距大的现象一直被人诟病,此次修订为解决该问题做了哪些修改?
康俊亮:此前一些企业在公积金缴存执行过程中钻空子,造成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公积金差距较大,被认为加剧分配不公。此次修订实行限高保底,并明确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上下限,对维护制度公平性做出重要完善。具体规定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且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方面,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记者:近年人们对于公积金提取难、范围窄、公积金使用率低下呼声不断。对此,此次修订做了哪些改正?
康俊亮:职工对放开其他一些住房消费提取的诉求不少,一些地方也在地方政策和实践中做出了探索。为回应缴存者诉求,在借鉴地方经验基础上,修订稿放宽了租房提取,放开了物业费和装修费提取,取消了租赁提取限制条件。缴存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有自住房的,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房物业费和装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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