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沈阳住房公积金新政:沈阳发布22条房产新政 公积金最高可贷89万。沈阳市出台《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22条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根据《意见》,沈阳将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0%,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最 高贷款额度提高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
《意见》鼓励大学生、中职生购房,首现“零首付”购房。具体措施为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在校生购房给予每平 200元的奖励政策。同时,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
《意见》还要求2016年沈阳市商品房销售实现同比增长10%的目标,另外,控制供地规模,原则上2016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面积不超过上年度的50%。
除此之外,《意见》还包括其他土地政策、鼓励农民进城买房、降低二手房交易税费、学区房落户、自住公寓享受住宅同等政策等措施。
附《意见》全文: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房地产业是我市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良好,但结构性矛盾应当引起重视。为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供需结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省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2016年我市商品房销售实现同比增长10%的目标,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房价运行保持基本平稳,力争用2-3年时间使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达到均衡。
二、严格控制新增供地。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实施总量控制,原则上2016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面积不超过上年度的50%。实行差异化供地政策, 原则上产业用地按需供应,对住宅库存偏大区域减少供应,在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前,由规划、建设和房产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商住比、车位比、容积率。及时发布城市发展规划、建设规模、供应结构、空间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进展等信息,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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