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固原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可一次性提取偿还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可一次性提取偿还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贷款年限延长至30年,看病住院也可提取
2月29日,固原市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使用的新政。新政不但在贷款政策方面进行松绑,而且扩大提取范围,简化审批环节,打破了当地不能用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的惯例。
今后,固原当地职工使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另外,看病住院也可提取公积金,除患23种大病可提取外,对缴存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因病一次性住院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可提取。(记者 剡文鑫)
贷款十大变化
1.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可以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2.首套、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由原25%降低到20%;
3.贷款最高额度由原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4.贷款数额使用比例由原账户余额的15倍提高到20倍;
5.贷款最长年限由原20年延长到30年;
6.新购住房买卖合同有效期限由原一年内调整为两年内;
7.为他人担保和本人及配偶名下商业银行贷款分别不超过15万元和5万元,调整为均不超过20万元;
8.原缴存满1年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至缴存满6个月;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