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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上海公积金新规:异地可购房 加强公积金贷款审核

2016-10-15 08:00:14 无忧保
 
 
12月上海公积金新规:异地可购房 加强公积金贷款审核
 

  住建部等三部委联合发文,10月8日起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日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购买本市或外省市住房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审核方式和一系列操作细则。

 

  该规定将于明天(12月1日)开始执行。新规有那些亮点、要点?南方财富社保网小编带你来看:

 

 

  【因交易每年可提一次】凡职工购买本市或外省市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

 

 

  【确需多次提取的处理】如该住房确因职工自住需要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发生交易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说明情况,市公积金中心应对职工购房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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