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去年7月起,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试点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并逐步在全省铺开,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已发放联名卡47.54万张。办理约定还贷业务2.17万笔。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归集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同时,还配套推出了约定还贷业务。对于持有联名卡且正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准备好的材料包括:约定还款申请表、公积金缴存信息单,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贷款银行打印一份还贷流水单,最后再拿上贷款合同的原件,就可到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申请办理约定还贷业务。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约定还贷业务的受理对象,仅限于正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持有联名卡的职工。今后还将适时推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职工申请约定还贷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