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济南市最新公积金政策:提高贷款额度 增加可贷额度计算方式
济南市最新公积金政策:从10月15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提高了贷款额度。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由20万元提高25万元)。
二是增加了可贷额度计算方式。公积金贷款额度在保留目前确定方式的基础上,再增加按照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还款能力及连续缴存时间综合确认的计算方式。
三是调整了省内异地贷款政策。取消了省内异地贷款户籍地的限制,在省内其它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济南户籍职工在济南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向济南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