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积金缴存全省互认 温州可在省内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 浙江省公积金贷款新规近日出炉,内容主要涉及省内公积金可申请异地贷款。根据该新规,9月1日起,温州市民可以在省内任一城市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子了。
昨天上午,记者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温州市内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早已实施,目前中心正在积极推进全省异地贷款政策,本周内他们还将进行政策细化讨论,并且还要看全省住房公积金平台运行情况,预计具体细则将在下周公布。
公积金缴存全省互认
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出台的《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提到,自9月1日起,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由于现在人们工作的流动性日益增强,许多人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却因房价过高等原因而选择回原籍购房,许多公积金费用白白缴存。而新规出台可以解决省内居民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异地购房之间的矛盾。
新规定提出,全省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这样职工就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也就是说,从下月起,在杭州、宁波或者省内其他城市有缴存公积金的温州人,接下来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回温州贷款购房了。同时,在温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支持,去省内其他城市购房。当然,前提是你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公积金管理中心解答市民疑问
温州人在杭州买房该在哪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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