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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与四市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交流协议 实现公积金互提互贷

2016-10-15 08:00:14 无忧保

  湛江与四市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交流协议 实现公积金互提互贷   为共同推进粤西地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和互惠共利,日前,湛江、茂名、阳江、云浮、肇庆等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湛江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合作交流协议》。


  据了解,该协议签订生效后,湛江、茂名、阳江、云浮、肇庆等五市将实现公积金互通互认,互提互贷,以及享受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优惠,协议的实施将帮助缴存公积金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推动五市房地产健康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当天,五市代表还开展了住房公积金业务交流座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标签:   公积金业务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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