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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16-10-16 08:00:12 无忧保
 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新房用于自住,且未办理购房贷款,或者办理了购房贷款但在购房一年内的。

  二、可提取人:购房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及其配偶。

  三、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

  2、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同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单位证明原件。

  四、提取额度:不超过房价总额,但如果该套住房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额为:

  房价总额–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五、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

  六、提取次数:自购房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购房一年的提取时间从购房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开始计算。

标签: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新政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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