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正式文件中对第二种情况改动较大,500元的额度有望调高。“不少职工反馈说500元不够,希望至少调高到700元、800元,我们采纳了意见,酌情调高。具体金额等正式文件出来后将公布。”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表示。
推广按月提公积金还房贷
而对于近期国家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政府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里,对提取范围的放宽,比如缴物业费也可申请提公积金等条款,上述人士称由于还没有收到正式文件,因此暂无变化,“等收到省里的正式文件后,我们会仔细研究再做细化”。
《实施意见》还指出,要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在省内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异地贷款,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纳入征信系统等。目前,广州已和珠三角包括佛山等在内的8个城市实现异地互贷,并从10月26日起可接受公积金异地贷款,只要是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广州市户籍职工,符合广州市购房条件的,均可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卫兵近期透露,已酝酿一段时间的“按月提取公积金还房贷”已在少数几个试点银行测试成功,将在近期全面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