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广东省东莞市关于调整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_住房公积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10-17 08:00:14 无忧保

关于调整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调整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一、每月提取限额从540元提高至1500元。


    二、提取比例从月缴存额的60%提高至月缴存额的65%。

    三、提取的时间间隔从不少于3个月调整为通过自助服务渠道办理的可每月提取,临柜办理的每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


    以上政策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原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东公积金通〔2016〕20号关于调整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3月30日

上一页12下一页

标签: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