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装修提取
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75%时(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上月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准),缴存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的,每套房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自住住房建筑面积×装修单价。装修单价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75%时,缴存职工装修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套住房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参照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75%时的办法提取;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75%时,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缴存职工,装修自住住房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购房提取
2015年7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防金管通〔2015〕19号):缴存职工购置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住房主管部门合同备案)起两年内,一次或分次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房款,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所购房屋实际支付价款。分次提取的,同一套住房每年不应多于3次。
(三)还贷提取
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提供住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住房购买合同,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预付购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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