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个好消息,昨天下午,金华住房公积金网挂出了《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实施办法》,决定从11月4日起,对申请办理公积金搭桥贷款的购房户,给予利差贴息。这是什么意思呢?
明年底前受理的搭桥贷款
均可享受贴息
因为房贷轮候时间长,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前就鼓励急需资金的购房者采用“公转商”搭桥贷款。
也就是在放贷轮候期间,先由受托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待公积金放贷后再转成公积金贷款。
但许多购买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者,显然不太情愿承担“公转商”搭桥贷款期间产生的利差,因为这样会增加自己的购房成本。
今年6月底,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围绕支持鼓励居民住房消费,明确要求各地稳妥推进“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
经充分酝酿,结合金华实际,金华市政府针对搭桥贷款对象推出贴息政策。凡是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受理的在金华市区购房的搭桥贷款,均可享受贴息。
政策生效前(即11月4日前)的搭桥贷款已产生的利息不予贴息,生效后首个还款日开始按贷款剩余天数计息贴息。
目前仍在排队等候放贷的公积金贷款人,可以转而申请贴息搭桥贷款。在贴息贷款期间,借款人不得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也不得部分提前还贷,但可以一次性提前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每期还款的次月,将贴息资金划入借款人还贷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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