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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住房公积金三大政策落地本周内将公布实施

2016-10-17 08:00:14 无忧保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三大政策落地 本周内将公布实施 11月2日下午,安庆市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安庆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管理费实施细则(暂行)》《安庆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办证费实施细则(暂行)》与《安庆市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三项办法,本周内将公布实施,届时在安庆市购房的市民将可使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和办证费用,同时商业贷款也可转为公积金贷款,用足公积金、降低还款成本。


  支付物业费


  每户家庭每年2600元


  安庆晚报记者了解到,使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需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申请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其次,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行为;最后,申请人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自住房的物业管理费。


  根据细则,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金额目前每户家庭每年2600元。同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每间隔2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每次不超过2年的提取金额。


  支付办证费


  1套住房只能提取1次


  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维修资金和土地出让金费用需要符合四个条件。首先申请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其次,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申请人或配偶所购住房已办理房地产产权证;最后,同一套住房办证费用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根据申请人或配偶所购住房办理产权证时缴纳的契税、维修资金、土地出让金实际费用金额提取。值得注意的是,该项办法对申请人办理房地产产权证的时间并没有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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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市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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