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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西公积金新政:购房可用父母、配偶、子女的公积金-公积金提取

2016-10-18 08:00:14 无忧保
2015广西公积金新政:购房可用父母、配偶、子女的公积金 广西公积金政策再推利好消息!10月28日,记者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后,广西的市民朋友不仅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可以提取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


  人民网消息,近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广西结合实际出台了异地贷款具体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每月公积金还款额上限提高到60%,公积金余额不足时,可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该办法出台后,原先的《北部湾经济区住房公积金同城化贷款方案》将自动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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