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提取时间,由10月31日延长至11月30日。
今年6月,对购买住房而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太原推出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提取政策。
目前,仍有不少市民未能办理。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阶段性提取时间延长一个月。
延长期内——
周六不再办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提取业务,市民可选择周一到周五办理业务。
此次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1992年1月1日以来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以及2006年1月1日以来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签署合法的购房文书,同时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支出加每平米1000元装修费用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