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首套房最低首付2成
从东莞颁布的公积金新政来看,首套房和二套房认定标准门槛降低。公积金贷款新政规定,在东莞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无住房且首次申请的,认定为首套住房贷款申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另外,在东莞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有一套住房的、结清首次贷款再次申请的、有一套住房且结清首次贷款的、购买双拼房申请贷款的,认定为二套住房贷款申请,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有两套或以上住房的、第三次申请贷款的,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申请,不予贷款。
公积金贷款新政规定还规定,职工家庭自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即可再次申请贷款。另外,异地缴存职工配偶为东莞市户籍、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申请人为商贷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配偶的,可申请贷款。
额度:夫妻最高贷款额增10万
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有变化。公积金贷款新政规定个人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48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其中,可贷额度计算公式根据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等各项系数作为参数,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并公布,缴存时间系数目前暂不调整。
此外,公积金新政对组合贷款的额度也作了相关的要求。通知规定,申请组合贷款的,首套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贷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80%;二套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贷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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