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有效期一年)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温馨提示:
1、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 ,提取职工还需证明与购房人的关系(仅限配偶或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提取额度为相应票据开具当月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金额;
3、提取次数为一次购房行为办理一次提取;
4、原则上需本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证明与提取职工的关系(仅限配偶或直系亲属),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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