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稳增长开好局政策措施解读:昆明等9州市可公积金异地贷款等。昨天上午,云南省政府组织召开第五场“稳增长开好局政策措施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来自省住建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的相关负责人,就基础设施建设、稳定房地产市场、楼市去库存及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关键词一去库存
首套房贷结清,二套房公贷首付降到20%
措施1
连续缴存3个月公积金
农民工可申请公贷买房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黄媛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为挖掘农民工和农民进城市购房的潜力,目前红河、文山、昭通等州(市),对符合要求的农民进城购房已经实施相应补贴政策,最高补贴资金达2-3万元。
针对外出农民工的特点和收入水平,将因地制宜,逐步把就业相对稳定的农民工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连续缴存3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可在缴存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黄媛说,目前,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已推出了相应的贷款业务。
据邮政储蓄银行文山州分行副行长成联伟介绍,去年4月份该行就针对农民户口的购房人群推出了相应的房贷业务,其中对于收入来源稳定、收入较高的农民户口可申请70%的贷款,目前累计已放贷逾6000万元。
措施2
棚户区改造
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
2016年,国家下达云南省棚户区改造任务18万套(户),省政府实际下达各州(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9.2万套(户)。
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房立项时,货币化安置比例低于50%的不予立项;在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时,货币化安置比例高于50%的地方予以一定资金倾斜。
今后不再新建公租房,允许各州、市政府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转为公租房。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