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上海住房公积金汇缴

2016-10-27 08:00:13 无忧保

  上海住房公积金汇缴

  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附件十二)、转账支票;

  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标签:   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