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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解读,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提取条件

2016-10-28 08:00:13 无忧保
 昆明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余茂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没有新的变化,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来办理提取。对于现在北京、武汉等部分新政内容,昆明早已经涉及。材料准备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定,具体内容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上查询。”

  据记者了解,昆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等均可以提取。一如生活困难、遭遇重大自然灾等情况亦可以进行提取。提取条件、时间等都未出台新条例。

  记者梳理实施放宽新政的城市发现,部分城市的新政范围有所增加。相比昆明,北京公积金提取增加了一些新举措,比如说,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户。宜宾则规定了全市所有区县个人贷款最高额度,额度将会统一。而新增范围是: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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