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只支持宁夏自治区内个城市,且借款人需是非农户口。
贷款对象和主要条件
(一)职工在工作所在地及时、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缴交率不低于5%,在银川地区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办事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应具有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首付购房款的发票或专用收据。
(三)提供职工工作所在地管理中心开具的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证明及公积金贷款信用证明。
(四)有长期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
(五)无较大数额借款及可能影响偿还贷款能力的债务。如借款人、配偶及其房屋产权共有人有下列情况出现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