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2016年河南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及办理流程

2016-10-29 08:00:12 无忧保
 一、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最新月缴存基数之和认定家庭月收入;借款申请人属于未婚、未再婚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按借款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最新月缴存基数认定家庭月收入;经房管部门登记的共有权人,其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缴存基数合并。月还款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50%。

  借款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间在两年以内的(所在单位应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社保缴存证明。社保月缴费基数须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符。

  二、如借款申请人信用记录(含商业贷款、信用卡等)存在累计逾期6期或连续逾期3期以上逾期记录情况的,不再予以贷款(夫妻双方不合并计算)。

  三、购买存量房房龄20年以上的不予贷款。

  四、本通知于2016年2月15日实行。

标签:   公积金办理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商业贷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