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10月22日,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声明称“一是没有住建部取消单身证明的文件,二不具备查询婚姻登记情况的资格,我中心不能擅自取消单身证明而违规放贷。请广大职工理解。” 随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相关情况汇报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昨日,记者了解到,经过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赤峰市民政局、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方商议,赤峰市民政局同意,并下发公函到各旗、县、区民政部门,同意由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专人到民政部门,对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单身职工的婚姻情况进行查询,单身职工的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办理单身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具体事宜为:单身职工需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存入业务档案中;各旗、县、区管理部需要向当地民政部门出具《承诺书》,并加盖管理部公章,此《承诺书》由当地民政部门存档;各旗、县、区管理部使用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替代单身证明存入业务档案中;为了不影响其他工作,各旗、县、区管理部实行定期集中查询,每周查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