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7、因单位破产、转制等原因已下岗并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女性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满45周岁(含45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的;
8、直系亲属户口在外地,本人在梅州挂职的干部,异地购房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调离本市的。
房屋类提取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提供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一年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权属证明;夫妻身份证结婚证、银行打印盖章的公积金存款余额单;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购房人与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同一户居住生活的证明(需提取父母或子女账户内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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