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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将带来的变化-公积金提取

2016-10-31 08:00:13 无忧保
2015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将带来的变化 从4月20日起,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将实施。其中首套房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由60%降低为30%。两人及以上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从5月1日起,职工在常州购买住房时,不仅本人和配偶能提取公积金,同一户口簿上的直系亲属,即购房者的父母和子女,也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贷款新政

  变化一:首付比例下调,二套房最低降至30%

  据介绍,目前常州使用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买房,90平方米以下住房最低首付两成,90平方米以上住房最低首付三成。新政实施后,首次贷款的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得低于住房总价的20%。

  目前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最低为60%,新政实施后,首付比例下调至最低30%。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首付比例下调,并不意味着贷款利率也下调。新政实施后,首套房贷款利率仍按照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上浮至1.1倍。

  变化二:贷款额度提高,两人最高可贷60万元

  新政对最高可贷额度进行了提高,两人(含)以上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一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保持不变,仍为30万元。

  新政也提高了贷款保底额度,即最低贷款额度。对于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两人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贷款保底额度由30万提高至36万,即贷款额度不足36万元可放宽为36万元。

  此外,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现役军人配偶、已在常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经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申请人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经过本人申请,个人最高可贷款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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