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龙岩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

2016-11-07 08:00:11 无忧保
  龙岩2014年度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调整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政[2012]39号)、《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提高中央驻闽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的通知》(闽建金管[2012]1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市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工资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央驻岩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最高为15%,其他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最高为12%。

  2.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为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1][2]下一页

标签: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