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双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6-11-09 08:00:12 无忧保

  双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双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化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调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双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符合提取范围第6项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且有效证明在半年内发生的可以提取,逾期不予办理。

  符合提取范围的第2、3、4、7项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符合提取范围第5项规定的,累计提取现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

标签:   公积金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