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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宁波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再降一成

2016-11-10 08:00:16 无忧保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提取的相关政策,又迎来一次新调整。


  依照新政,缴存职工购买二套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2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最低为30%。


  该新政从12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对已有一套住房的改善型购房者而言,购房门槛进一步降低了。


  二套房首付比再降一成


  新房最低20%,二手房最低30%


  调整后的最新政策显示,缴存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并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手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40%调整为不低于30%。


  事实上,这也是继今年5月,宁波落地“330房贷新政”之后,再次下调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且同样是新房、二手房同降10%。


  这样一来,结合宁波现有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就意味着,不论是购买首套房或还清所有贷款后购买二套房,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均为最低20%,二手房则最低30%。


  业内对此评析,公积金政策的进一步放宽,将利于楼市去化库存,这也是日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去库存的主要手段之一。当然,对市场影响到底多大,还要看公积金额度是否充足,以及未来的经济大环境是否支持中产阶级的住房改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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