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并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这是继去年10月中国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以来的又一举措。
河南户籍的黄女士大学毕业后到上海工作。由于上海的房价较高,她迟迟没有买房,听说将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她很是期待,“像我这种户口不在上海的人,在上海买房压力还是蛮大的,因为以白领的工资去买的话,最起码在近几年不太可能。”
目前,住建部已经出台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此次新政的实施,是否意味着从8日起就能拿着公积金卡到其他城市去买房了呢?记者就此致电国内的一些大中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人员说:
“服务人员:您刚才是说在广州购买房产是吧?
记者:对。
服务人员:你的公积金是在北京那边吗?
记者;是。
服务人员:那这种情况就申请不了贷款的。
记者;我知道以前是不行,主要是国家不出台一个文(件)吗?可以办异地贷款,所以想问一下。
服务人员:目前,我们都没有收到一个正式相关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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