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转移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接受政府委托管理市本级其他住房资金;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根据以上职责,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资金归集科、资金信贷科、综合科、法规科等4个机构。十四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下,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着对政府、对群众、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维护单位及职工个人利益为己任,致力于不断改进服务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发挥资金效益,公积金管理事业得以不断发展壮大。
在资金管理活动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恪守“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法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资金安全营运、防范风险的措施与手段,制定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通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业务、定期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得到提升,资金有效安全营运得到了较好实现。湖北省审计厅曾刊文向全省推介孝感市市直的作法与经验。
孝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市委、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窗口,承担着推建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任。在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强化资金筹集措施,规范资金管理,拓展业务领域,通过资金的科学调度,合理使用,力求对城镇居民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力求为激活居民住房消费观念,服务住房消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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