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的条款及内容
申请贷款最高额度条件放宽
调整前:单身职工在区直中心月缴存达到1500元(含)以上的,额度放宽至50万元;已婚职工双方均在区直中心缴交,且月缴存之和达到2000元(含)以上的,额度放宽到60万元。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适用常规额度40万元。
调整后: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暂不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案例一:陈先生未婚,在一家中直单位工作,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600多元,考虑到结婚后要接父母来住,他准备购买一套110平方米的房产,总价约80万元。按照新的贷款政策,他最高可以申请到多少公积金贷款呢?区直中心贷款科科长卢钊称,按照原来的政策,陈先生属于未婚人士,最高只能申请50万元贷款,调整后在贷款额度上取消了单身和已婚的区别,因此陈先生最高可以申请60万元公积金贷款。
案例二:陆先生在区直单位工作,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2200多元,配偶是全职太太。今年,他们决定改善一下居住环境,购买一套大户型。他的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卢钊称,调整前,陆先生最高只能申请到40万元公积金贷款,但调整后取消了夫妻双方是否都是区直中心缴存职工的差别,陆先生最多可申请60万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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