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
2、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下重新就业的;
3、单位改制、合并、分立、重组的;
4、单位撤销、解散、破产后,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二)所需资料:
1、《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新单位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新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新单位名称等信息)。
(三)办理流程:
经办人申报→银行网点办理。
(四)办理地点:
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五)办理方式:
银行网点办理。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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