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回应社会对这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关切,记者就为什么这样调整、调整的可行性以及能给我省广大职工带来什么好处等问题专访了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问:此次调整有何依据?
答: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
据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局长王艳萍介绍,国家住建部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中提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目前,我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68.98%,符合住建部要求提高贷款最高额度范围。
王艳萍介绍,以前海口和三亚的最高贷款额度定为50万元,其它市县为30万元,是2008年该局根据海南(楼盘)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议执行的。2008年全省商品房每平米均价为5443元,2014年已攀升至9315元。以一套90平米的商品房计算,50万元贷款仅占总房价的59.64%,达不到贷款比例最高可达70%的目的。2008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08元,2014年上升至24487元,收入水平的大幅提升提高了职工还贷能力,所以根据实际情况,贷款最高额度也应相应调高。
问:此次调整会造成资金不足吗?
答:调整后不存在资金压力,违约风险低
王艳萍表示,双职工不仅还贷能力稳定,对住房公积金资金归集贡献也较大,有条件使用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会使资金风险更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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