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宁波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迎来调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市民就要按照调整后的新的公积金缴存额缴存了。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根据2014年度宁波市市区最低工资1650元/月的标准,今年的缴存基数设定在1650元-26315元。
所谓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接下去每个月要缴多少公积金,用公积金缴存额=新的缴存基数x缴存比例(5%-12%)的公式,就能算出来了。
缴存基数下限提至1650元
最高限额26315元不变
相比前一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宁波市区的最低限额,随着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650元,比之前的1470元增加了180元。不过,今年的最高限额与去年持平,仍保留在26315元,而之前几乎都是逐年提高。
这就意味着,2014年你的月平均工资是1650元及以上的,就要按实际工资额计缴;月工资超过26315元的,则只能按照这个最高限额来计缴。
需要提醒的是,这里的工资,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所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要以职工本人2014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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