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的吕师傅一直缴纳着住房公积金,如今儿子要买房,吕师傅打算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来支援一下儿子,可他却遭遇了要先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而派出所称现在已不再出具此类证明的尴尬事。
住房公积金取现先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
“按照规定,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吕师傅查阅了相关提取的条件,他的情况正好符合。吕师傅赶紧办理相关手续,其中一步要到指定银行网点递交相应资料。
“我去工商银行太华路支行递交资料时,银行的工作人员说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一份证明,证明我儿子就是我儿子。”吕师傅称。
户口本户主是奶奶 父子关系无法体现
昨日中午,吕师傅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新城分局长乐西路派出所,提出开具一份证明,证明“我儿子就是我儿子”,民警当场就回绝了。
“公安部才下的通知,18种证明不该由派出所出具,其中包括了亲戚关系证明。”民警给吕师傅耐心解答,“前几天新闻上才说的。”
吕师傅和儿子均在一个户口本上,可这份户口本的户主是吕师傅的母亲,户口本中只记录和户主的关系,吕师傅和其儿子的父子关系并无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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