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由账户余额的
15倍提高至18倍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此次对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仅对缴存余额倍数有所提高,由目前执行的15倍扩大到了18倍,即: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账户余额的综合确定额。如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的,配偶公积金部分不参与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的确定与借款人缴存时间有关系,缴存时间超过半年(含)但低于三年(含)的,该系数为1;缴存时间超过3年的,该系数为1.2。
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的
借款额度整体放大5万元
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调整对于缴存额度较低的借款人来说影响较大,整体贷款额度提高了5万元。
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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