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4、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6、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以自住为目的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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